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含義
www.wuniuke.com 2010-07-28 10:57
農村居民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即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我國法律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過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并且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國家建設需要征用土地,或者鄉(xiāng)村的土地利用規(guī)劃、村鎮(zhèn)規(guī)劃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實際使用面積過大,遠遠超過當?shù)匾?guī)定的標準,經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報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基本核算單位有權調劑或重新安排使用。但應對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樹木等給予合理賠償,不得平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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