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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6)贛中民一終字第744號上訴人(原審被告)寧都縣恒盛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志昂,男,該公司董事長。委托代理人劉益敏,男,江西洪城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謝金生,男,1945年7月9日生,漢族,農(nóng)民,住(略)。